澎湖縣馬公國中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澎湖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
服務實施要點。
(四)依據澎湖縣政府 113.07.16 府教社字第 1130914344 號函辦理。
(五)依據澎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餘成績及格者列冊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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