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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5-07-28 | 點閱數: 988

依據澎湖縣政府 104 年 7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42733 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7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79867 號函辦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國中、國小求才及欲應徵代理、代課教師職缺之民眾求職,特建置旨揭媒合平臺(網址: http ://ptst.k12ea.gov.tw/),提供最新消息、代理代課教師資格、相關法規、常見問題、操作手冊等功能,使用者依其身分別分別登錄該平臺。教師登入頁面:待聘教師註冊帳號、輸入基本資料、任教經驗、欲任教地區、上傳證件圖形檔及製作履歷表等,以登錄人才庫。

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據此,歡迎符合上開規定且有志從事教育工作之民眾踴躍登錄該平臺。
如對操作流程有疑義,除可於該平臺下載操作手冊外,亦可撥打服務電話,將有專人受理諮詢(諮詢電話: 04-2310-6820#17 、 04-2219-6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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