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5-05-07 | 點閱數: 567

澎湖縣政府函轉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
其他教師職務,請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依據澎湖縣政府 104 年 5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25209 號函轉屏東縣政府 104 年 5 月 1 日屏府教課字第 10413621000 號
函辦理。

:::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