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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輔導室公告 | 2015-05-07 | 點閱數: 753
申請對象: 一、 申請資格: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五升六年級、國小應屆畢業生及國中義務教育階段之學齡學生。 二、 招生對象: (一)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二)家庭功能不彰與遭逢變故定義如下: 1.符合高風險家庭學生。 2.雙親亡故之依親學生。 3.單親家庭學生。 三、 因本校週末及例假日未提供住宿,家長須於週五〈例假日前一日〉接送學生返家與週一〈開始上課當日〉接送學生到校上課。 四、 基於住宿安全之考量,若有下列情形者不適合申請: 未獲控制之精神疾病、開放性肺結核、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症、氣喘或其他嚴重疾病經醫師評估後不適宜團體生活及住宿者。 五、 家長及學生須詳閱慈輝班獎懲辦法及請假規定,並配合其相關規定。 貳、 申請日期: 一、 年度招生: 10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對象為(6 、 7 、 8 、 9)年級學生。 二、 以上日期遇假日順延至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逾期不候。請將申請相關資料逕送中山高中大德分校。電話( 02 ) 24242802#13 、 20 ,傳真電話:( 02 ) 24247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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