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 類組,擇定為「水墨畫類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 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 加 11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六) 13 時 30 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 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 45 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二、獲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名單,預定 112 年 11 月 9 日前於本 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 aspx )公告,敬請該類組參賽者留意。
三、詳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