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11 年 10 月 7 日府人給字第 1111404592 號函建請澎湖醫院規劃提供對應本府補助金額之優惠健檢方案,經該院 111 年 10 月 21 日電子郵件回復辦理。
二、健康檢查最主要目的為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尤其是平時不易察覺的輕微病變;因此,如符合健檢補助之同仁,可依個人需求選擇適合之健檢方案,以維護自身保健與安康。
三、查「澎湖縣政府公教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之補助規定,係配合預算編列執行;本( 111 )年度補助僅限第一類人員(局處長以上人員屬每年編列)及第二、三類人員上( 110 )年度辦理預算保留者;明( 112 )年度表內四類人員均將配合預算編列補助;爰符合補助對象,欲參加澎湖醫院健檢者,請逕向澎湖醫院辦理預約(預約專線: 06-9261151#50124 、 50119 健康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