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30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66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文瑾小姐(電話: 02-7736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