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澎湖縣政府 111 年 4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25468 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 111 學年度有意經縣外介聘至雲林縣古坑華德福實驗高級中學服務之教師,若成功調入應注意及配合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11 年 4 月 20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105238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校為教育部核定之實驗學校,該校教育理念規劃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為符應人智學之華德福教育本質,故欲介聘至該校之教師,需具備華德福教育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調入,教師必須配合學校之實驗理念參加完整的華德福師資培訓;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 5 年內完成,以扎根華德福學校實驗教育理念精神。
三、另外亦需配合該校相關華德福教師專業增能研習、課程規劃(同時兼本部和潮厝分班的課程,該校與分班之車程約 35 公里)、教學及作息等事宜,建議教師於填缺前與該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
四、請協助轉知欲申請 111 年學年度縣外介聘至該校服務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