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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1-04-27 | 點閱數: 643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0 年 4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100145958 號函辦理。
二、倘經由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彰化縣之中等學校科技領域電腦(資訊)科教師,須配合調入學校進行巡迴授課或支援他校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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