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政府 110 年 4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00346994 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新埔國中因學生數不穩定, 110 學年度普通班預估將有減班致教師超額情事,請轉知貴校欲申請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