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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4-10-25 | 點閱數: 958

本辦法自 103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本校 103 學年度新生核定班級數(普通班,不含特殊班級)為 15 班、每班人數 30 人。

若新生報到人數超過核定班級數,則進行管制辦法之排序進行通知入學動作。

超額部分則需至鄰近未滿額之國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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