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處案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29 日桃教中字第 1090037631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自強國中為 109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調入該校者,將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請欲介聘至桃園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