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澎湖縣政府 109 年 3 月 26 日府教體字第 1090018887 號函辦理。
教育部公告「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