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澎湖縣政府 109 年 3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090902171 號函辦理
一、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7 條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分別訂定計畫,中央亦訂有職務再設計目的、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之資格、職務再設計服務項目,詳見網址 https://www.wda.gov.tw/cp.aspx?n=2BA0753CBE348412
二、有關職務再設計相關資訊可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屬網站 https://jobacmd.wda.gov.tw/DJOB_WEB/ ,縣府聯絡窗口為社會處(電話: 06-9274400 分機 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