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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9-06-18 | 點閱數: 423

主旨: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60892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發展趨勢,協助公教員工強化家庭照顧之保障,本保險之適用對象,納入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之子女。
三、本保險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dgpa.gov.tw )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 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products/insurance/protection/public-servants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洽詢國泰人壽,服務專線 0800-03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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