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9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149939 號函辦理。
二、本案薦送說明如下:
(一)薦送教師參加高師大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如附件 1):
1、開班時間: 107 學年度寒假期間。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二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燕巢校區。
3、薦送資格及條件:依序為
( 1 )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 2 )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3 )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 4 )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二)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如附件 2 ):
1、開班班別: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
(2)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
(3)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
(4)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2、薦送資格及條件:以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次之;如將屆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予推薦。
三、為因應新課綱並利貴校教師進行專長授課,務請貴校依實際需求填報薦送表(如附件 3 、 4 ),並逐級核章後免備文,於 10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二)前逕將薦送表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呂先生處,或將薦送表掃描檔傳送至指定信箱 fa25780@mail.penghu.gov.tw ,俾憑辦理。
四、本案薦送後,將由各開班大學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開班大學承辦人。另為符應開班效益,未達 20 人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