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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澎湖縣環境知識競賽
縣內初賽活動簡章
為提升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縣民及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環境素養,廣泛吸收環境知識,並讓這份學習的氛圍更加活絡,特舉辦「環境知識競賽」,希望能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可以邊享受比賽的刺激感,並在過程中能深入且廣泛地接觸目前各種環境知識,達到本活動宣導環境教育之目的。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馬公市中正國民小學
三、承辦單位:深耕文化工作坊
地方初賽及全國總決賽皆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社會組 4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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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
每人僅能選擇一縣(市)依照參賽資格選擇組別報名參加地方初賽,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地方初賽各組別前 5名者代表該縣(市)參加全國決賽。
一、報名期間:自 107年 6月 1 日起至 107 年 8 月 30 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107年環境知識競賽」活動官網報名;網址:http://www.epaee.com.tw/index.html
三、報名成功者,將會在比賽當天取得「競賽序號」,請參賽選手牢記序號,活動當日簽到、賽程、座位安排將依照序號安排,以利活動相關作業之審查。
伍、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07年 09月 08日(星期六)
二、地點:澎湖縣馬公市中正國民小學 視聽教室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興里民生路 38號)
三、競賽規則(詳見附件一)
陸、命題範圍
澎湖縣地方初賽、全國賽之命題範圍,皆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如下表)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觀看方式如附件二),影片名稱如下:
序號 |
影片名稱 |
環境教育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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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蝸牛與鈍頭蛇 |
0.5小時 |
2 |
保島 |
1小時 |
3 |
卜吉地而居 |
1小時 |
4 |
墾丁,風之島 |
0.5小時 |
5 |
雲海上的島嶼 |
1小時 |
合計 |
4小時 |
漆、獎勵辦法
一、參賽選手均可獲贈參賽紀念品及獲頒參賽證明。
二、各組取成績前 10名給獎,前 5名參賽者除可獲頒相關獎勵,並代表澎湖縣參加環保署 106年環境知識競賽全國總決賽。
三、如同時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則指導老師僅能擇優獎勵一名次。
四、小學組、國中組獲第 1名者之指導老師依「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一般獎勵案件實施要點」辦理敘獎。
組別 |
名次 |
說明 |
數量 |
奬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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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 |
第一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10,000 元 |
第二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8,500 元 |
|
第三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7,500 元 |
|
第四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6,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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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5,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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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名 |
選手 |
5 |
獎狀一紙、禮券 4,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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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第一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10,000 元 |
指導老師 |
1 |
禮券 4,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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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8,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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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1 |
禮券 3,000 元 |
||
第三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7,500 元 |
|
指導老師 |
1 |
禮券 3,000 元 |
||
第四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6,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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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1 |
禮券 3,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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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
選手 |
1 |
獎狀一紙、禮券 5,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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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1 |
禮券 3,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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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名 |
選手 |
5 |
獎狀一紙、禮券 4,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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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5 |
獎狀一紙、禮券 3,000 元 |
一、活動時間: 107年 09月 08日(星期六)
二、報到地點:澎湖縣馬公市中正國民小學 視聽教室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興里民生路 38號)
時間 |
活動程序 |
備註 |
08:20~09:00 |
上午場次參賽者報到 |
辦理報到 領取「競賽序號」 |
09:00~09:10 |
開幕式 |
節目表演 |
09:10~09:20 |
長官致詞 |
長官及來賓致詞 |
09:20~09:30 |
競賽規則說明 |
- |
國小組、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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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9:40 |
參賽者就位 |
依「競賽序號」入座 |
09:40~10:20 |
淘汰賽 |
1.筆試 (2B劃卡) 2.考場:年級教室 |
10:20~10:50 |
中場休息 |
場地整理 |
10:50~11:30 |
驟死賽 |
1.知識 4選 1 (舉牌) 2.考場:視聽教室 |
高中(職)組、社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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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00 |
下午場次參賽者報到 |
辦理報到 領取「競賽序號」 |
14:00~14:10 |
競賽規則說明 |
- |
14:10~14:20 |
參賽者就位 |
依「競賽序號」入座 |
14:20~15:00 |
淘汰賽 |
1.筆試 (2B劃卡) 2.考場:年級教室 |
15:00~15:30 |
中場休息 |
場地整理 |
15:30~16:00 |
驟死賽 |
1.知識 4選 1 (舉牌) 2.考場:視聽教室 |
16:10~16:30 |
頒獎及合照留念 |
四組別同時授獎 |
註:本活動之議程時間,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玖、環境知識趣味闖關活動
為提升陪同師長、親友之參與感,並推廣環境知識,預訂規劃闖關攤位通過以下 3個關卡即可獲得宣導品 1份,限量 200份,贈完為止。
拾、注意事項
一、為尊重他人權益,參賽者於競賽過程中請將手機關閉,如有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等。
二、請參賽者準時完成報到手續,並攜帶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核對身份,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相關繳稅及領獎事宜。根據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需按給付全額扣取 10%稅金(唯 2萬元以下則無需扣繳,只要開立扣繳憑單(得獎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報所得即可)。境外居住者,則一率扣繳 20%;未滿 14 歲之兒童中獎,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四、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五、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現場備有飲用水,但不提供一次性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
附件一、比賽方式及競賽規則
一、本活動將邀請 2位以上專家學者擔任裁判一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項,以裁判團判決結果決定。
二、參賽者請攜帶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以備核對身份,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比賽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四、各類組前 5名者,將取得縣代表權,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全國總決賽,若有參賽者因故棄權全國總決賽者,由下一名次參賽者遞補。
五、淘汰賽規則
(一) 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80位。
(二)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 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題為一幕,司儀宣讀完題目及選項後,參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四)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五) 競賽試題皆以「選擇題」4選 1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 40 分鐘,題目 65 題。
(六)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七) 競賽答案卡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污損答案卡及損壞試題卷者,取消競賽資格。
(八) 第二聲鈴聲響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九)繳交競賽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題為一幕公布試題及答案。若該試題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十)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各組取分數前 50%名額進入驟死賽,若前 50%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7 名,人數超過 7 名則現場以 PK 賽決定之。
六、驟死賽規則
(一) 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40位。
(二)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並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 競賽試題以「選擇題」4選 1的方式作答,每位參賽者桌上有選項 1 至選項 4 之四面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採單題答錯即淘汰方式進行。
(四)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起,待司儀唸出「3、 2、 1 ,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又換牌者,視同答錯立即淘汰。
(五)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賽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六) 若未能分出前 5名名次時,應先進行「PK賽」決定之。
(七) 對試題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競賽試題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七、「PK賽」規則
(一) 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至第 6點辦理。
(二) PK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予遞補。
(三) 「淘汰賽」之 PK賽直到分出晉級「驟死賽」之參賽者。
(四) 「驟死賽」之 PK賽直到分出前 5名名次。
(五) 對試題有疑義時,同驟死賽規則第 7點辦理。
八、附則
(一)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呼叫器、鬧鐘,及收音機、 MP3、 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准攜入賽場,若攜入賽場,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入場 5分鐘內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競賽開始後恕不受理。
(三) 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四)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五)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六) 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七) 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八)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九) 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十) 凡參加全國總決賽者,應遵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賽程規定或行程安排,若無法配合者,可棄權全國總決賽,並由下一名次參賽者遞補。
(十一) 社會組參賽者若有需申請公差假者,請逕依所管單位、公司行號規定辦理,主辦單位無權責給予相關公差假。
(十二) 本活動簡章可逕上「107年環境知識競賽」活動官網「各縣市初賽時程」下載;網址:http://www.epaee.com.tw/index.html。
(十三)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附件二、指定影片觀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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