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4 月 2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70470346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如下: (一)105 學年度已辦理之學校: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 (二)106 學年度已辦理之學校: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 三、若對上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