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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7-05-05 | 點閱數: 497

主旨:桃園市 106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請轉知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中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5 月 1 日桃教中字第 1060033849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 106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名單:桃園國中、龍興國中、平興國中、武漢國中等 4 校。
三、上開名單以外之學校,仍可能會有招生不如預期導致減班超額之情形發生,亦請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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