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時間為106年4月21日(星期五)起至同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04:00截止。
二、上開作業規定(作業要點、日程表、積分審查補充說明、申請表暨填表說明等),請至本校網站下載參考使用或至人事室索取。
三、本校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106年5月3日(星期三)下班以前將相關表件送本校人事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