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截止日期: 3/15
學務處生活教育組 歐陽芮蓁老師 分機 031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106 年「司法與我」徵文比賽辦法
壹、目的:
司法乃維持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與民眾有著息息相關的連動因子存在,期許司法所扮演公義、關懷角色廣為普羅大眾熟知,並藉此拉進民眾與司法距離,展現司法為民開創新局之理念,俾使民眾對「柔性司法」有更深入的探索,並深入且真實反映一般民眾對司法的認知程度,以及對司法未來的期許。
本署於今(106)年 2 月 15 日到 2 月 26 日在文化局中興畫廊邀集澎湖地方法院,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澎湖縣調查站,澎湖監獄等機關辦理 106 年澎湖地區司法文物聯合檔案展,展出各機關歷史沿革,相關業務職掌及重要歷史紀錄等,首次將澎湖地區司法及矯正機關歷史檔案對外公佈,期藉由檔案展之辦理加強檔案推廣運用,以發揮檔案之最大價值,有助於民眾及學子瞭解我國司法及矯正制度,知法進而建立守法觀念。
貳、主辦單位: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參、組別、徵文主題:
請於參觀澎湖地區司法文物聯合檔案展後,以檔案展內容主軸撰寫文章。
二、國中組:
(一)主題:我對司法的認知與觀感。
(二)字數為 800字以內。
肆、參加辦法:
一、一律以稿紙( 500字格式)書寫方式(主辦單位恕不接受電腦打字稿)參賽,並請字體力求清晰工整。
二、欲參加者請至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phc.moj.gov.tw)最新消息(或跑馬燈)下載徵文比賽報
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一併掛號或親自繳送至澎湖縣馬公市西文
里西文澳 309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收),外封套並請註明「徵
文比賽」字樣。親送報名者,當場致贈宣導品一份。
三、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相關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
或書寫作者姓名。
四、得獎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
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
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本比賽得獎作品若將
輯印成冊,得獎人不得拒絕。
五、各項報名資料不齊者均不予評選。
伍、比賽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民國 106 年3 月 17 日(星期一)止,作品收件以郵戳
或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陸、評審方式:
一、由本署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並決定增加優勝獎項
若干名。
柒、獎勵辦法:
一、凡得獎者,將公開表揚,頒發圖書禮券及獎狀。
二、獎額及獎金如下:
(二)國中組:
第一名:圖書禮券 8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圖書禮券 6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圖書禮券 500元、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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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請參閱附檔。
若有疑問,請電:
生活教育組歐陽芮蓁老師 9278110 轉 031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read the attached file(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all:
Behavior Counselor Ruizhen Ouyang, at 9278110 ext.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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