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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6-08-24 | 點閱數: 921
  1. 請本校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德行優良、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者)自行下載電子檔案,或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單與相關表格,並於 105 年 9 月 16 日(五)前繳交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
  2. 申請資格與相關細節請參閱附件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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