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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4-10-25 | 點閱數: 548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9 月 5 日府教督字第 10300513171 號函辦理。

二、文中說明四活動地點為國教輔導團研習教室,因故改為馬公國小西側二樓視聽教室。

敬請轉知校內報名參加教師及學生,檢附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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