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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5-05 | 點閱數: 518

主旨:轉知桃園市 105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學校情形如說明,請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中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中字第 1050029411 號函辦理。
二、 105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桃園國中、大有國中、經國國中、南崁國中、山腳國中、大園國中、平鎮國中、平興國中、興南國中、自強國中、龍興國中、楊梅國中、瑞坪國中、石門國中及武漢國中等 15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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