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他縣市欲申請縣外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4 月 18 日新北教人字第 1060721814 號函副本辦理。
二、該市樟樹國中自 106 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三、該市偏遠地區之 50 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縣外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四、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 3 年者,須接受該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於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