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時間:107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8時15分起。
二、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國小學生及幼兒,均需由教師帶領或家長陪同至現場參加,並注意其安全。
三、比賽方式:
(一)一律於比賽當日採現場報名。
(二)比賽當天上午8時15分起,由老師或家長陪同,逕向大會(設於第三漁港澎湖漁會魚市場旁)領取比賽用紙,每人領乙張,畫紙發完為止,非大會用紙恕不予評分。
(三)收件期限:採現場收件,最後時限為當日11時10分。以現場主辦單位時間為準,逾時恕不收件,以維比賽公平性。
(四)比賽地點請於現場寫生創作,以達活動倡導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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