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107 年師鐸獎及本縣國民中小學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初審與推薦事宜,請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國民中小學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辦理,有意參選者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表件送交本校人事室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