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澎湖縣政府 104 年 9 月 4 日府人給字第 1040051803 號函辦理。原函內文如下:
主旨:有關 104 年至 106 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投保計畫,部分內容更正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9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5410 號函辦理。
二、查本府 104 年 4 月 1 日府人給字第 1040018349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3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292211 號函略以, 104 年至 106 年本保險係經公開徵選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獲選承作,並檢附該公司提供之本保險投保計畫,請轉知所屬參考運用在案。
三、前函南山人壽所提供之投保計畫內容,其中計畫三-現職員工之子女及計畫四-現職員工及配偶之父母親在「團體航空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雙倍給付保險金」的保險金額皆為新臺幣(以下同) 300 萬元,與該公司徵選企劃書所列之計畫三-現職員工之子女及計畫四-現職員工及配偶之父母親在「團體航空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雙倍給付保險金」的保險金額分別為 100 萬元、 200 萬元一節不符,經南山人壽提供書面說明表示係屬誤,依該保險承作契約書第 4 條規定,以企劃書所列約定辦理,爰予以更正。
四、目前南山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駐點宣導說明、團保服務、理賠諮詢及理賠文件收送等服務,各機關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該公司駐點服務承辦人員高慧玲小姐瞭解,洽詢電話: 02-8758-5243 ,或另洽 0800-020-090 提出駐點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