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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5-05-01 | 點閱數: 703

有關臺中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近兩年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部分教師超額情形,請教師參加縣外介聘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依據澎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23703 號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24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4002
9041 號函辦理。

上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學前教育階段:西區忠孝國小附設幼兒園、清水區清水國小附設幼兒園。
(二)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北屯區北屯國小、大里區塗城國小、霧峰區霧峰國小、大安區大安國小。
(三)國中教育階段:烏日區烏日國中、沙鹿區公明國中、東勢區東新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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