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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24-03-26 | 點閱數: 144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案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26452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竹圍國中 113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倘經由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學校者,恐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
三、桃園市復興區羅浮國小、復興區長興國小及復興區光華國小等 3 校於 113 至 115 學年度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欲介至該校教師應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四、桃園市永安國中預計於 114 學年度起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應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五、轉知欲申請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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