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2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1962 號函辧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10 年至 112 年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中國人壽依約承作至本( 112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經人事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中國人壽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 2 方案,辦理期間自本( 112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為期 2 年。
三、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資料,並請逕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中國人壽官方網站下載運用;另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洽詢電話: 0800-09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