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7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7112 號書函辦理。
二、查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於 108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承作本方案。
三、復查富邦產險為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與第 7 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4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36925 號函等規定,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事項,爰新增業務員報告書問項及警語。又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 )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供下載運用;各機關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