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府為持續落實公教員工福利,與本縣合法立案之公私立托育機構簽訂托育特約業務,因特約期限陸續到期者賡續
辦理續約手續,現已完成 7 所托育機構之續約,續約期間為 2 年。
二、 106 年─108 年計有馬公市立幼兒園、湖西鄉立幼兒園、白沙鄉立幼兒園、澎湖縣私立耕讀幼兒園、澎湖縣私立明穗
幼兒園、澎湖縣私立明圓幼兒園及澎湖縣私立馬幼幼兒園等 7 家同意簽訂托育特約(詳細資料如附件),其所提供之優惠內容置於縣府人事處網站-業務專區-待遇福利-托育特約業務服務專區(http://www.penghu.gov.tw/personnel/home.jsp?mserno=201110140003&serno=201201060007&contlink=ap/unitdata3_view.jsp&dataserno=201201060001),請上網參考。
三、縣府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適用對象自由參考利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縣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四、本案優惠適用對象為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