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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1-04 | 點閱數: 59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5660 號函辦理。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 104 年 12 月 23 日起調降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0.07%,調整後利率為 1.23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評選金融機構承作)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配合於是日調整如下:

(一)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由中國信託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加碼 0.46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 1.70%。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自 104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加碼 0.50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 1.74%。

三、另中央公教員工如發生傷病住院、疾病醫護、喪葬或災害等急難事故,依「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規定,最高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 50 萬元或 60 萬元之急難貸款,其利率係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減碼 0.02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 1.21%。中央機關、學校公教同仁如有需求,可覓據一名公教員工為保證人,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後,送本總處辦理。
四、檢附目前各項公教人員優惠貸款現行利率一覽表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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