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
二、臺南市辦理中介教育措施總計畫。
貳、招生期間:全年度均接受申請。
參、招生對象及人數:
一、基本條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並經本市慈輝班復學輔導就讀小組鑑定符合資格者。
二、非屬慈輝班應提供就讀之學生。
(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經少年法院責付、交付或裁定安置之少年。
(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緊急收容或裁定安置之兒少。
(三)依兒童少年福利法緊急安置或交付安置之兒少。
前開三項之兒少(18 歲以下)依法應安置於合法立案之兒少福利機構。
三、班級人數:各年級以三十名以下為原則辦理,男女兼收(三個年級總額額滿為 60 人)。
四、慈輝班無學區及地域限制,凡符合資格者,皆可申請就讀,不需遷戶籍。
肆、慈輝班學籍管理:
一、進入慈輝班就讀之學生,學籍不隨同轉入:
(一)國小畢業生,於升讀國中銜接期間,由國小畢業學校提出轉介者,原國小畢業學校仍需協助學生,依規定於時限內,向學區國中學校辦理報到,並取得該學區國中之學籍。
(二)國中在學學生,於原學籍國中學校(以下簡稱原校)就讀期間,由原校提出轉介者,學籍不隨同轉入,仍留在原校,學籍管理辦法依原校所在之縣(市)辦法辦理。
伍、慈輝班課程及成績評量:
一、慈輝班日間課程,完全依照教育部訂定九年一貫課程標準實施(即與一般國中並無差異)。唯夜間及假日另安排社團、技藝等各項課程,以充實學生生活內涵。
二、學生在慈輝班就讀期間,各項成績評量,依本市教育局所訂規範處理。
陸、慈輝班生活照護及管理:
一、食宿及生活
(一)慈輝班依教育部補助,提供就讀學生,星期一~五(寒暑假及國定假日除外)之生活管理及食宿照料。
(二)慈輝班提供就讀學生,豐富多元之學習生活,及專業之心理輔導,並不定時安排課外休閒活動。
(三)學生一律住宿,就讀期間管理規定悉依永仁高中校規及慈輝班自訂宿舍管理規則辦理。
(四)學生就讀期間,慈輝班得邀請學生家長及原校教師前來,共同處理學生問題。
二、健康照護
(一)學生於慈輝班就讀期間,若有病痛,需門診治療者,慈輝班可代為接送,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學生家長自行負擔。
(二)學生於慈輝班就讀期間,若有住院、或長期接受治療或復健之需求,慈輝班因人力有限,需由學生家長自行看護及接送。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學生家長自行負擔,慈輝班亦會協助保險請領及各項急難救助之申請。
(三)慈輝班於法並無代理監護人行使權力之權責,一切關於學生醫療權責文件之簽署,均由學生家長親簽。
三、假日返家
(一)慈輝班僅提供星期一~五(寒暑假及國定假日除外)之生活管理及食宿照料,假日一律由家長親自接送學生返家,恢復上課前一天晚上由家長親自送返慈輝班。
(二)學生若有假日留校需求者,學生家長需主動提出申請,惟一個月不得逾三次(含)以上。
柒、慈輝班之回歸機制:
一、慈輝班之安置措施,非長久之規劃。學生於本班就讀者,時間以一個學期為基準。若於學期開始( 2 月 1 日、 8 月 1 日)二個月後,始進入慈輝班就讀者,一個學期之時間起算,以次一學期開始時間為準。
二、慈輝班於每學期結束( 1 月 31 日及 7 月 31 日)日前,應會同原校及學生家長,確認學生是否繼續留在慈輝班就讀,必要時請原校及學生家長檢附相關證明,送交本市慈輝班復學輔導就讀小組評估通過後,始可於次一學期繼續留在慈輝班就讀,原校代表及家長並得於評估會議中列席陳述意見。評估未通過者,應於學期結束前,回歸原學校就讀,慈輝班並立刻停止一切補助。
三、學生於慈輝班就讀期間,若發生適應不良之情形,不適合繼續留在慈輝班;或由家長主動提出申請離班者,經慈輝班報府核備後,原校應輔導學生回歸原校就讀。
捌、申請流程:
一、慈輝班僅接受國小畢業學校或國中學籍學校提出之申請。
二、學校發現學生有就讀慈輝班之需求者,應主動探詢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之意願,並會同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及相關人員前來慈輝班參觀及面談。
三、前來慈輝班參觀及面談後,若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仍有意願就讀慈輝班者,學校始得正式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一)學生基本資料:
1 、臺南市立永仁高中慈輝班入學申請書(如附件 1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
2 、學生基本資料卡( AB 表)及輔導記錄。
3 、學生學業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表。
4 、學生評估分析表(如附件 2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
(二)家庭變故之佐證資料:
1 、單親或父母雙亡、隔代教養:檢附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2 、經濟困難: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社政單位之扶助證明。
3 、財產損失:檢附財產損失證明(如:火災證明)。
4 、家中成員傷、病而致經濟負擔沈重:殘障手冊、重大傷病證明。
5 、家中負擔主要家計責任者暫時缺位:住院證明、司法單位執行書。
6 、其他:例如:社工單位推薦函。
(三)各項通報表:
1 、學生有各項受侵害或需扶助之情形,學校本於權責需通報者,原申請學校應事先完成通報,並檢附該通報表(例如:兒少保護、家暴、性侵害、高風險家庭等),以加強與社政單位間之橫向連繫,達到資源整合之主動性。
2 、為了解學生在校輔導狀況,達到積極有效的銜接,以獲得各方的協助資源,請務必完整填寫學生評估分析表。
(四)切結書:原申請學校及家長切結書各一份(如附件 3 、附件 4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
五、申請資料蒐集完整後,請以掛號郵寄: 710 臺南市永康市忠孝路74 號 永仁高中慈輝班 收。
六、慈輝班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原則上每學期召開 2 次會議,審查相關申請案件。
七、審核結束後,由教育局函文將結果個別通知申請學校。
八、原申請學校符合「慈輝班入學流程檢核表」(如附件 5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上各項條件者,始得安排學生進入慈輝班開始就讀。
九、學生入班前應完成「臺南市立慈輝班入班健康檢查表」(如附件 6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患有具傳染性疾病者,需於治癒後,始得入班就讀。
十、另請簽署「永仁高中慈輝班新生入學物品清單」、「永仁高中慈輝班學生住宿、離校、校外生活、返校須知」(如附件 7 、附件 8 ,可自永仁高中網站下載),於入班前一併繳交。
十一、學生需於接到鑑定結果通知書後,限期內向慈輝班報到開始就讀,非正當理由逾期可取消入班資格。
玖、注意事項:
一、慈輝班為家庭變故學生之中介教育機構,非偏差行為之矯治機構。請原申請學校自行評估,受轉介學生是否符合慈輝班就讀宗旨。
二、慈輝班環境上採開放式空間設計,請自行評估受轉介學生之就讀意願,以免衍生因不適應而不假離校事件。
拾、本作業要點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拾壹、本作業要點陳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有興趣同學及家長可聯絡 ~慈輝班行政業務 (06)311-553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