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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5-01-21 | 點閱數: 819

有興趣的同仁請教師踴躍投稿,詳細辦法如下,或參考附件

一、徵選主題:
(一)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 1 條︰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之精神,及高級中等       教育法第 1 條: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       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教育部業於 96 年 4 月發行《德智體群 美五育理念與實踐》專書          (可逕自「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五育專書」項目瀏覽專書內容,

    網址: http://www.arteducation.com.tw/fullfive/book.php),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智體群美五       育中至少融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課程與教學,和「跨領域」及「課程統整」概念相關,可以某一學科或領域為核心
    ,以教師個人規劃課程,以跨科的方式進行獨自或協同教學的方式為之;或教師群(二人以上)共構主題(或
    議題)協同教學的方式為之。
二、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等四組。
(二)師資生組: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生、實習生。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 4 人,以參加 1 件(含每人 1 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三、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初審方式:
(一)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徵選方式與件數: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送縣府教育處辦理初審,擇
    優薦送 15 件參加複審。
(二)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初審完成日期:各校擇優作品請於 104 年 5 月 8 日前完成後,薦送所縣
    府教育處,縣府將擇優薦送 15 件參加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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