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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6-07-07 | 點閱數: 848

一、各學校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尼伯特颱風」整備工作,於今日下午 5 時前填報。

二、請各校掌握颱風動態及學生戶外活動行程,有施工工程之學校請加強防護措施,以避免危險。

三、各校若有停課情形,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四、請各校加強光電板查察,如有鬆動情況,應通知廠商檢修,各校辦理活動應依本府如宣停班停課後,即配合辦理。

五、各項貴重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 2 樓以上高處),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低窪易淹水區域請勿放置物品,以維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六、位於低窪或鄰近海邊等地區之學校,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設置防水閘門,並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七、學校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大風或大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 塞而倒灌;如有裝設抽水裝備,應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

八、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必做好防豪雨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災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九、檢查鄰近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十、請各校於颱風後派員勘查各校受損情形,並儘速回報教育處國教科彙整, 各校回報情形,需有照片及文字敘述,如無災情,亦需回報告知並請傳真至 9268493 或 e-mail 請傳至 flylong1208@gmail.com 請傳至 fa22941@mail.penghu.gov.tw 並回電教育處 9274400 轉 272 或 241 及 282 告知。

十一、加強掌握學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並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 ※並已請各校(含幼兒園)請於今(7/7)日下午 17 時前至教育校安中心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0707 尼伯特颱風」整備工作填報,以利掌握各校防颱整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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