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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4-10-25 | 點閱數: 525
一、 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時間為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起至  同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4:00 截止。 二、本校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於 103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下班前將相關表件送本校人事室審查(審查後於同年 5 月 8 日轉聯合介聘甄選委員會辦理:文光國中人事室) 三、申請表請至人事室索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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