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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9 | 點閱數: 422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3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4457 號書函辦理。 二、查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 104 年 4 月 1 日至 106 年 3 月 31 日止,為期 2 年,其中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將於本( 105 )年 3 月 31 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轉知同仁提醒上開屆期訊息。又目前南山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相關宣導說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務,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 司瞭解,洽詢電話: 0800-020-090 。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9 | 點閱數: 720
一、文化局為因應數位科技發展及擴大服務鄉親之多元管道,日前已申請成立「澎湖縣演藝廳」LINE@官方帳號,請踴躍加入好友,掌握演藝廳最新的演藝活動訊息。 二、加入方式只要持手機等行動化裝置在 LINE 的頁面上,搜尋「澎湖縣演藝廳」、「@pcm7834k」,或到澎湖縣演藝廳網站(http://hall.phhcc.gov.tw)下方版權頁面,直接掃描澎湖縣演藝廳 Line@專屬「QR-code」(亦可直接掃描公文附檔 QR-code ),即可將「澎湖縣演藝廳」Line@官方帳號加入好友。 三、其他機關、學校及民間社團舉辦各類型的表演藝術活動,也歡迎多加利用本官方帳號的管道宣傳(請將核准之新聞稿及宣傳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1357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2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17177A 號函辦理。 依教育部函示說明,查 102 年修正本條例第 12 條之 1 初聘教師服務年限為 6 年時,未就初聘教師之服務年限另訂過渡條款,倘若初聘教師於新法施行前尚未符合申請介聘之要件或尚未提出介聘申請,於新法施行後,其申請介聘之要件自應適用新法 6 年之規定辦理。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502
緣於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案件,仍有公務員以同一消費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並以該發票核銷辦公費,實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為要求公務人員勿重複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之備註說明將增列「休假人員之消費已申請休假補助費者 ,不得重複請領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以免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請本校職員工暨兼行政教師(具強制休假補助資格者)避免觸犯刑責。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462
考選部訊息: 105 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特考定於 3 月 15 日至 24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詢。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05070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946
主旨:有關教師待遇條例自 104 年 12 月 27 日施行後,公立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獎金應將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納入計算,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考字第 1050011395 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2 月 2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019006 號函辦理。 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規定,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係以薪給總額為計算基準,復依教師待遇條例第 4 條第 6 款規定:「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第 13 條規定:「加給分下列三種:一、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二、學術研究加給: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522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05 年 3 月 3 日府人考字第 1050011566 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33182 號書函轉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105 年 2 月 22 日轉陳情人同年月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先予敘明。 三、近來民眾陳情,有些政府機關人員因聚餐喝酒在公共場所舉止失態,以致減損政府形象等情事,爰請轉知所屬人員,出外聚餐應注意自身行為,勿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酩酊大醉,以維護政府形象,避免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情事。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會計公告 | 2016-03-06 | 點閱數: 530
一、為鼓勵正當休閒領域,提供展現歌藝平台,增進音樂美學素養、營造美感生活, 縣府特配合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 105 年度南臺灣「生活美學盃」歌唱比賽。 二、初賽時間及地點: 105 年 3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於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綜合館舉辦。 三、參加資格:凡設籍於本縣轄區內之居民,符合各組參賽資格,皆可依各比賽組別之規定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5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逕寄或傳真澎湖縣白沙鄉中屯國民小學教導處徐秀碧主任收。(地址: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村 130-2 號,電話號碼:( 06 ) 9931561 轉 12 ,傳真號碼:( 06 ) 9933251 ,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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